发布日期:2019-04-03
昨日,记者从广东省财政厅获悉,根据国家要求,经省政府同意,广东省财政厅、教育厅联合印发通知,明确从2019年起建立全省学前教育和公办普通高中生均拨款制度。至此,广东省建立了覆盖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含中职和普通高中)、高等教育(含高职和本科)的全学阶生均拨款制度。
从2019年起,全省公办幼儿园和普通高中年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最低标准分别为300元和500元,2020年和2021年,各按每生每年100元的幅度逐年提高标准。公办幼儿园包括教育部门、其他部门、地方企业事业单位、部队、集体办独立幼儿园及附设幼儿班。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参照全省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给予经费补助,经费补助标准同全省公办幼儿园年生均拨款标准一致。
为帮助全省经济欠发达地区建立两项生均拨款制度,省财政对欠发达地区分三档按70%、50%、30%的比例予以补助。2019年,省财政共安排补助资金6亿元。广东省学前教育和普通高中生均拨款制度的建立,提前1年达到国家关于制定区域内各级学校生均经费基本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的要求。